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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栏底座新闻

  每天清晨,60岁的陈阿姨都会起个大早,给家里的10多盆鲜花浇水。早餐后,她就赶到贵阳黔灵山公园锻炼,与一群老阿姨跳舞。

  6月17日,一起早锻炼的舞友们不见陈阿姨锻炼。后来,才知道她出事了。原来,陈阿姨当天清晨6点多浇花时,护栏瞬间坠落,陈阿姨随花盆等重物一起坠下五楼,当场死亡。事发后,小区派出所等部门格外的重视,立即采取比较有效措施,确保其他路人安全。

  6月17日清晨7点20分,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接到市民报料,称贵阳市友谊路41号的人行道上躺着一名妇女,头破血流已经死亡。死者身边有多个已摔碎的花盆,路人怀疑是楼上掉下来的花盆砸死该妇女。事发后,很快有市民围观,大家议论纷纷。贵阳普陀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来,在现场拉上警戒线封锁,将死者的遗体用木板等盖上,控制不相关的人员靠近现场。随后,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的法医赶来处理。上午8点前,死者的遗体被警方安排,送往贵阳景云山殡仪馆。

  当天上午约8点,《贵州都市报》记者抵达事发现场时,死者遗体刚被送走。现场还拉着警戒线,仍有多位民警在现场维护秩序。记者看到,人行道上、地面上还留有很大一滩血迹,旁边有摔碎的花盆、泥土和花,还有掉下来的不锈钢窗条。民警不允许有人走到事发现场的楼下,因为5楼的窗户下悬吊着不锈钢窗台护栏,随时有可能掉下来。

  采访时,附近的多位居民说,大约在凌晨6点钟,发生了坠楼事件。当时,该段人行道上行走的路人不算多。有居民称,要是再晚一个多小时,上班的行人较多,后果不堪设想。“老人落下的地方临近贵阳普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,如果事情发生得再晚一些,来往的人会更多,说不定被砸中的人会更多。”家住贵阳友谊路的一位老大伯说,出现这样的情况,他们有些担心。害怕楼上的护栏掉下来,砸死、砸伤路人。这栋楼的居民介绍,这栋楼的窗外护栏安装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早,有10多年时间了,居民希望有关部门对类似情况引起重视。

  “凌晨6点左右,工人听到屋外有重物坠地的强烈响声。几名工人走出来,往人行道右边看。发现靠近社区医院门口的人行道上,躺着一名妇女,流淌很多鲜血。妇女60岁左右,已经死亡。摔碎的花盆在死者身边,当时大家以为是楼上掉落的花盆砸死了这名妇女。”旁边的一家早餐店老板说,当时她还没赶到店里,是工人发现这一幕的。随即有人报警,贵阳普陀路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,拉上警戒线并展开调查。后来,她们知道死者是一名60岁的老太太,住在路边的五楼。老太太是从五楼摆放花盆的不锈钢护栏上,跌落下来摔死的。

  当天上午8点过,一名男子来到现场,用手机对着悬吊着的护栏拍照。记者找到这位先生打听情况,获知事发真相。该先生叫李革生,是死者儿子袁某某的好朋友。他称自己住在这栋楼的三楼,他称死者名叫陈某某,今年60岁,住在5楼,死者的儿子袁某某住在7楼。他是清晨7点10分接到袁某某的电话,才知道袁某某的母亲坠楼身亡。自己跑到楼下时,见到死亡的陈阿姨已被警方用物品盖住遗体。

  据李先生介绍,陈阿姨身体很好,每天都坚持早锻炼。早锻炼前,都要给窗户不锈钢护栏上的10多盆花浇水。之后,她到黔灵山公园与一群老阿姨跳舞。陈阿姨的老伴前不久患重病,陈阿姨出事时,其老伴还躺在床上。陈阿姨有两个儿子,记者正常采访时,老人的儿子已去贵阳云岩分局开死亡证明了。他们打算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,看看10多年前安装不锈钢护栏时,安装单位使用的安全防范是否达标。

  记者发稿前采访到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,该所李康春律师结合城市高楼类似情况,进行有关法律解答。

  李康春律师解答称:关于房屋能不能安装防盗网的问题,国家层面没有精确指出,各地规定不一。如:北京市规定安装的防盗网可超出墙面;西安市规定防盗网(窗台护栏等)安装时,不能突出建筑立面。对于新建住宅,原则上不允许设置防盗网;广州市规定防盗网应安装在窗扇内侧,并作活动式栏网或不少于一个可以供人员安全地疏散的活动口。

  综合上述规定,防盗网(窗台护栏等)不能超出外墙立面。因此,李律师认为,居民在防盗网(窗台护栏等)上面放置花钵等重量较大的物品,肯定是不行的。在贵阳,很多住在楼上的居民,都会安装窗台防护栏、防盗窗(网)等,装修施工部门在制作安装时,应考虑怎么安装,才会更安全?使用时间会更长?陈阿姨的意外死亡,应引起人们的深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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